1、已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特定细分市场经营满3年。
2、上年度营收≥5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90%;近两年营收复合增长率≥5%(复核企业豁免),上年末资产负债率≤75%。
3、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1200万元,且每年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3%。
4、拥有4项以上主导产品相关Ⅰ类知识产权(需实际应用并产生效益);近三年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豁免本项。
5、主导产品国内外细分市场占有率≥10%或国内前三,知名度、影响力较高。
6、主导产品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领域、传统产业改造/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布局范畴,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作用重要。
7、当年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60分;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得分≥60分即可(指标体系参照《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1、重点小巨人企业最高奖补600万元(3年内)
2、自治区奖励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