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7号)和《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6〕8号)精神,做好广西“十五五”期间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工作,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起草了《广西“十五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gzh@kjt.gxzf.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广西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自治区科技厅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5300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广西‘十五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办法反馈意见建议”字样。联系电话:0771—2801430。
单位反馈意见的,请通过正式函件反馈;个人反馈意见的,请留下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沟通。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
附件:1. 《广西“十五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 《广西“十五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研发机构名单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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