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和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长效机制,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作办”)已组织开展了2026年广西企业科技特派员(团)申报征集工作。为进一步动员我区科技人员服务企业,高效推进企业科技特派员(团)选派工作,现组织开展广西企业科技特派员(团)补录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征集对象
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不含转制院所)等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团队。
(二)基本条件
1. 担任企业科技特派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属于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科技人员。
(3)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创新和成果应用推广、组织协调能力及工作责任心。
(4)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工作,对服务企业创新有浓厚兴趣,能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科技问题。
2. 申请科技特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特派团成员应满足企业科技特派员条件。
(2)科技特派团设团长1名,人数3—5人,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职称,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和丰富的服务科技企业经验。团员专业结构合理,分工明确。
(3)科技特派团成员同期只能参加1个科技特派团,统一纳入企业科技特派员管理。
二、企业科技特派员(团)工作职责
(一)组织政策宣讲。负责开展国家、自治区层面科技政策宣讲、针对性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推动企业完善科技管理制度。
(二)畅通沟通渠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成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协同、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等合作。
(三)凝练科技需求。帮助企业分析、研究需要攻克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问题,凝练技术发展需求,积极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四)协助制定战略。配合企业制定创新战略,定期评估企业创新战略的实施效果,推动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创新战略。
(五)开展技术攻关。深入了解企业需求,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研发工作,加速核心技术突破。
(六)推进成果转化。引入最新科技成果,服务企业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促进成果转化、产业化。
(七)完善研发体系。参与企业技术研发工作,帮助企业建立研发投入核算制度,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
(八)科技赋能成长。夯实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基础,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升级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领军企业。
三、征集原则
科技特派员(团)选派坚持“自主申请、双向选择、择优选派”的原则,一家企业仅派驻一位科技特派员或一个科技特派团。本次补录征集要求企业科技特派员(团)与派驻企业沟通并达成合作意向。
四、征集及选派工作流程
(一)沟通对接。请符合条件的特派员(团)对照《企业科技特派员(团)需求汇总表(第二批)》(详见附件1),与相关企业进行沟通对接,就服务内容、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
(二)材料填报。与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后,由特派员(团)填报《企业科技特派员(团)申请表》(详见附件2)。派出单位负责审核申请人资质及供需对接情况,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汇总,同时填写《企业科技特派员(团)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和《企业科技特派员(团)派出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详见附件4),一并报送至企业所属的设区市服务站。
(三)核查确认。各设区市服务站对特派员(团)资格及供需对接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后,将附件2—4汇总报送至工作办。工作办对拟派科技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各设区市服务站。
(四)公示认定。工作办汇总形成补录企业科技特派员(团)选派计划,经自治区工作专班组成部门审定后公示。
(五)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团)与派驻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经各设区市服务站审核后,报工作办备案。
(六)培训派出。工作办在企业科技特派员(团)派出前,组织开展自治区产业导向与科技政策的专项强化培训。经培训后,企业科技特派员(团)方可到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五、报送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6年8月10日前,将附件2(文件命名方式:“姓名+单位”)、附件3和附件4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各设区市服务站相关邮箱(详见附件6),逾期报送将不再受理。
各设区市服务站汇总本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团)供需对接情况,于8月13日前报送至工作办邮箱:gxkqbyjs@kjt.gxzf.gov.cn。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广西科技情报研究所黄庆发0771—5302015、吴文翠0771—5300516;自治区科技厅前沿技术与产业科技处钟叶清0771—2613482。
附件:1. 企业科技特派员(团)需求汇总表(第二批).xlsx
6. 各设区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团)负责人员联系信息表.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专班(代)
2026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