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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桂工信企业〔2026〕613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现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申报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应为经公示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复核的企业应为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属于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参加本次复核);

(二)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四)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认定为偷税情形,未发现存在影响申报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五)坚持企业自主自愿原则,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根据《办法》规定,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须按附件2所列目录清单整理盖企业章后做成pdf上传),提交后即完成申请。培育平台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9月10日。

(二)复核企业通过平台首页【企业复核】模块跳转至【企业信息管理】—【认证到期管理】页面,选择复核路径中对应梯度完成信息填报,提交申请后可在此查看复核记录(详细操作见附件4)。

(三)申报和复核企业,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就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向同级税务、安全、环保、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审核把关,按时间节点上传资料,确保申报质量。及时跟进掌握企业申报的数量,形成推荐企业名单。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一汇总企业电子版申报书与电子版佐证材料(申报书与佐证材料分为两个文件夹存放)并拷入电子U盘,将电子U盘和纸质推荐函、纸质推荐汇总表(附件1)于2026年9月14日前寄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及有关部门反馈意见电子版发中小企业发展处邮箱。

(三)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为促进我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加快推进我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作出贡献。

电子邮箱:gxgxtzxc@163.com。

联 系 人及电话:汤颖、韦道标,0771—8095252、8095070。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佐证材料参考清单

3.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

4.培育平台系统操作手册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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