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投资要求。项目应为在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对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15%。中央财政投资或其他国家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二)行业符合申报当期支持行业,且符合《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
(三)技术水平要求。项目应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有利于推进先进产能占比持续提升,改造升级后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目录;本次申报不对项目采购国产化设备做要求,外资项目也可申报。
(四)前期条件要求。项目应确保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前期条件落实,如个别要件不需要,应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说明。有产能政策要求的行业,项目须落实产能置换、窗口指导等相关规定。项目申请报告需委托有资质咨询公司编制。
核定总投资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