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支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 吨及以上标准煤的六大高载能行业重点耗能企业,2023 年以来已完工同时未获得过自治区财政奖励资金补助(工信系统)的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不限于工业窑炉(锅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生物质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沼气、化学反应热利用等);工艺系统节能和能量系统优化等内容的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重点技术开发项目)。
(一)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二)核心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先进成熟可靠,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好。
(三)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500 万元,实施后每年可实现节能量在 1000 吨及以上标准煤、降碳量在 2600吨及以上。
按资金盘子分配